这些年,中国内地开始掀起一股选秀热,要是这件事搬到西方发达国家的舞台上,那么它的充其量其也不过是一场娱乐消遣活动,人们对此可以信口开河地说此乃除了助长社会的不平与年轻人浮夸心灵之外,完全是欺骗和欲惑眼球的文化商品,这种底俗的文化商品可以仍到垃圾箱里,也可以如同珍宝一样爱惜。可是在中国这样特殊的社会里,它的意义不在于娱乐与文化商品这一概念上。很少有机会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已经习惯听从于别人的意见的我们,一次又一次的选秀活动当中可以“当家做主”,也就是说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选手,尽管这只是一种带有商业风味的娱乐活动,可是对于吃大锅饭长大的国民,何尝不是一次锻炼自主思想的最好机会,难怪二零零六年美国时代杂志把李玉春选为封面人物。
那么作为一个藏人,我一直以来对于这种选秀活动与它所引导的价值趋势,始终保持高度的乐观主义态度。但真正让我从只关注到参与这种活动的事情,则发生在二零零五年底通过一个朋友的引荐第一次认识蒲巴甲开始,那时候他刚演完《喜玛拉雅王子》,还没有参加好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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